发布者:湖南兴元 发布时间:2020-06-01 阅读次
无人售货机、无人超市这类新兴商业模式也要受到监督严查了,未来将“享受”和电商一样的“待遇”。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关于网络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规定对无人售货机、无人超市等没有实际经营人员的食品经营者组织实施抽样检验。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留意到,此前对于遍布大街小巷的无人售货机内产品质量安全,曾引发过监管部门不小关注。
有调查发现,部分校园内的无人售货机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销售类)审查细则等相关规定,在明显位置公示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等信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实际上,现在越来越多食品自动售货设备出现在学校以及写字楼,除了常见的瓶装矿泉水、饮料、咖啡之外,零食、酸奶等食品也成了“标配”。
新规显示,届时监督抽检结果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相关信息除依法公示外,还要按要求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受到的行政处罚等信息还要依法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按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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