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湖南兴元 发布时间:2019-12-16 阅读次
目前,据兴元小编了解到,药品零售企业(包括连锁门店和单体门店)可以依托自身实体药店在经营地址设置药品无人售货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由连锁公司实施100%配送药品的,可以在24小时便利店或者宾馆、机场、车站、TOD商业区(注册地址以外)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药品无人售货机,设置数量应与门店管理能力相适应,设置地点应在药品零售连锁门店注册地所在区(市)县辖区范围内。而且,合法取得相关证书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以按照本规定设置药品无人售货机,作为乙类非处方药和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点。
在新零售的驱动下,不少药店开始铺设药品无人售货机。不过,比起药品无人售货机的推广,大家更为关注的则是其应用问题。从药品无人售货机的发展历程来看,早期的药品无人售货机功能主要是卖药,可以说它们的功能相对单一。
药品无人售货机和普通商品售卖机有很大不同。首先,要有严格的温控体系,药品不是一般商品,药品有其特定的阴凉或常温储存环境要求,因此对药品无人售货机在功能和特性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要做到可以调节和控制内部的温湿度,保证药品的储存条件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品质量。同时,药店后台服务中心能实时监控到每台药品无人售货机,每次销售的信息都要详细记录,数据实时上传,便于追溯以及药店对药品进行养护管理。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药品无人售货机将普及到二三线城市。值得一提的是,药品无人售货机将增加一项特有功能,消费者可以点击屏幕上的“远程视频咨询”,药店的执业药师会解答市民的用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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